校外读者接待办法

当前位置:首页  概况  规章制度  校外读者接待办法

在保证校内读者需求的前提下,为满足校外读者对我馆文献资源的需求,充分发挥我馆资源效用并保护好馆藏资源,特制定校外读者接待办法: 

一、校外读者的入馆条件

本办法中的校外读者指:1)校友,2)本校教职工家属(年满18周岁以上),3)其它单位读者(年满18周岁以上)。 

1、校友如有校园卡,凭校园卡入馆,如无校园卡,凭我馆发放的临时阅览证入馆。 

2、其它类型校外读者,凭我馆发放的临时阅览证入馆。 

二、临时阅览证的办理

1、校友凭毕业证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,家属凭户口簿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,其它单位读者凭单位介绍信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。 

2、办证地点:图书馆一楼办证室。 

3、办证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(周五除外)。 

4、临时阅览证类型及收费标准:

证类型 有效期(天)收费标准(元)备注
 工本费管理费押金
临时阅览证一1 -10- 
临时阅览证二30校友530-提供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
其它550200
临时阅览证三180校友530-
其它5200300
临时阅览证四365校友530-
其它5300300

 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办证时须一次交付办证工本费、管理费和押金(收费标准见上表)。

2、证件有效期自办证之日起计算(包括各种节假日),到期作废,遗失不补,如有需要可重新申办。

3、证件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否则图书馆予以没收。

4、退证时,须凭证件和押金收据办理手续,届时仅退还押金。

5、持证者只限在本馆内阅览和复印,不得携带本馆书刊出馆外。如需复印书刊资料,请找相关阅览室服务台馆员协助。

6、持证者须严格遵守我校及我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如有违反,按相关规章处理。

Copyright © 2020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图书馆 版权所有

地址:中国·广东·珠海市前山路206号(519070)

ICP备案号:粤ICP备 1208761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