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外读者接待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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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保证校内读者需求的前提下,为满足校外读者对我馆文献资源的需求,在保护好馆藏资源同时充分发挥我馆资源效用,特制定本办法: 

第一条  校外读者的入馆条件及办法

本办法中的校外读者指:1)校友,2)校内短期培训班学员,3)院系自聘专家,4)年满18周岁的其它校外读者(含教职工家属)。

(一)校友持证明校友身份的证件材料原件在保安处登记入馆,或凭相关证件办理临时阅览证入馆。

(二)校内短期培训班学员如有校园卡,凭校园卡登记入馆;如无,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临时阅览证,凭证登记入馆;有办理短期培训班学员集体证需求的院系,请开具证明,并以集体形式按相关收费标准缴费办理:

(三)院系自聘专家持学院出具的担保书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费办理临时阅览证,凭证登记入馆。

(四)其它校外读者,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临时阅览证,凭证登记入馆。

第二条  临时阅览证的办理

(一)办证地点、时间:

图书馆一楼办证室:每周一至周五8:00—12:00,14:30—17:30

(二)收费标准:

类型 有效期(天)收费标准(元)备注
 工本费管理费押金
临时阅览证一1 -10- 
临时阅览证二30校友530-提供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
其它550200
临时阅览证三180校友530-
其它5200300
临时阅览证四365校友530-
其它5300300

 

第三条  注意事项

(一)阅览证过期自动失效。

(二)证件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否则予以没收。

(三)如需复印资料,请找服务台馆员协助。请爱护文献,如有损坏,将按规定予以处罚。

(四)须严格遵守我校及我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如有违反,视情节严重程度,按相关规章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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