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保证校内读者需求的前提下,为满足校外读者对我馆文献资源的需求,充分发挥我馆资源效用并保护好馆藏资源,特制定校外读者接待办法:
一、校外读者的入馆条件
本办法中的校外读者指:1)校友,2)本校教职工家属(年满18周岁以上),3)其它单位读者(年满18周岁以上)。
1、校友如有校园卡,凭校园卡入馆,如无校园卡,凭我馆发放的临时阅览证入馆。
2、其它类型校外读者,凭我馆发放的临时阅览证入馆。
二、临时阅览证的办理
1、校友凭毕业证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,家属凭户口簿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,其它单位读者凭单位介绍信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。
2、办证地点:图书馆一楼办证室。
3、办证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(周五除外)。
4、临时阅览证类型及收费标准:
证类型 | 有效期(天) | 收费标准(元) | 备注 | |||
工本费 | 管理费 | 押金 | ||||
临时阅览证一 | 1 | - | 10 | - | ||
临时阅览证二 | 30 | 校友 | 5 | 30 | - | 提供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|
其它 | 5 | 50 | 200 | |||
临时阅览证三 | 180 | 校友 | 5 | 30 | - | |
其它 | 5 | 200 | 300 | |||
临时阅览证四 | 365 | 校友 | 5 | 30 | - | |
其它 | 5 | 300 | 300 |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办证时须一次交付办证工本费、管理费和押金(收费标准见上表)。
2、证件有效期自办证之日起计算(包括各种节假日),到期作废,遗失不补,如有需要可重新申办。
3、证件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否则图书馆予以没收。
4、退证时,须凭证件和押金收据办理手续,届时仅退还押金。
5、持证者只限在本馆内阅览和复印,不得携带本馆书刊出馆外。如需复印书刊资料,请找相关阅览室服务台馆员协助。
6、持证者须严格遵守我校及我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如有违反,按相关规章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