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续借
1、读者可自行在网上续借。
2、续借借期自续借操作之日算起(请慎重选择操作时间点,以便有效延长借期)。
3、续借期及续借次数见“借阅管理规定”。
4、逾期或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。
5、网上续借图书操作方法:登录图书馆主页,点击右上角“我的图书馆”—“图书借阅(我的借阅)”—“当前借阅”,即可见已借图书列表,点击图书信息后的“续借”按钮即可完成续借手续。
二、预约
1、预约图书操作方法:
(1) 登录图书馆主页,在检索栏输入题名、作者或关键词等检索项,搜索到所需图书,点击进入该书馆藏信息页面。
(2) 点击“预约”按钮,在弹出框内再点击“确定”,完成预约操作。
(3) 预约成功后,在主页点击“我的图书馆”—“图书借阅”—“我的预约”可查看该书流通状态;点击“账号设置”—“基本信息”补充个人联系方式后,可收到预约书到馆通知。
(4) 当图书流通状态显示为“预约未取”或收到预约书到馆通知时,说明预约书已还回,请及时到馆借阅。
(5) 注意事项:
教职工、全日制学生可预约图书数量为15册,外籍教师和其他类型读者可预约图书数量为5册。
所借图书一旦被他人预约,则不能办理续借。
预约书在预约架上保留5天,5天后将按顺序转到下一预约读者或回归书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