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捐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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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文献捐赠办法

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图书馆接受各类文献的捐赠,是加强我馆文献资源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。建馆以来,我馆承蒙社会各界关爱,接受了大量个人、社会团体惠赠的各类文献,并精心保护,学术利用,被泽后人。为了加强文献捐赠工作的开展,我馆特制订了本办法,公布如下:

一)捐赠范围

1、具有较高学术和收藏价值、符合本校的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的学术文献。包括学术专著、译著、丛书、论文集、资料汇编、工具书、古籍、重要期刊等;

2、各个历史时期社会著名人士的档案资料。包括手迹、书稿、信函、自传、日记、札记、回忆录及录音、照片等;

3、反映广东地区民俗风情、地方掌故的档案资料。包括典籍掌故、家谱、族谱、碑文、经卷、画卷、史稿等;

4、下列图书资料不属于捐赠范围:

    (1)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之规定的图书;

    (2) 非正式出版物(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);

    (3) 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;

    (4) 大学以下程度的图书;

    (5) 零星、不完整、不连续的期刊、报纸及小册子;

    (6) 破旧、污损、不能利用的图书。

二)捐赠文献的管理

1、对受赠的文献,由我馆采访馆员甄别后,按“入藏”和“不入藏”两种方式处理:

    (1) 本馆缺藏的图书,作为流通本入藏;

    (2) 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,也可入藏,复本以3-5册为宜;

    (3) 本馆已有馆藏,且复本在3-5册以上的图书,将对本校师生进行“图书漂流”;

    (4) 暨南大学师生和校友本人的著作将入藏“暨南文库”1册,其余复本存放在相关藏书区,供读者使用;

    (5) 捐赠范围之外的文献,不入馆藏。图书馆将进行其它处理。

2、按“入藏”处理的文献,我馆在馆藏记录的有关字段中标注捐赠者信息,正式进入馆藏管理渠道;对于“ 不入藏”的文献(有特殊约定的除外),本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,对文献进行处理,均不退还。

3、受赠的文献,其所有权和处理权归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图书馆所有。

三)捐赠办法

1、少量和零散捐赠。捐赠者可直接到图书馆文献采编部办理相关事宜,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捐赠,寄赠地址: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图书馆文献采编室收(邮编519070),并请标明“捐赠”字样。

2、大批量捐赠。请捐赠者先将捐赠清单发送给图书馆文献采编室,由采访人员甄别,捐赠者按甄别后的清单和双方商定的方式进行捐赠。

3、根据捐赠者意愿,捐赠者可在文献扉页签名、赠言。

4、本馆向所有捐赠者颁发“暨南大学图书馆文献捐赠纪念卡”,以示感谢。

5、捐赠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朱晓梅老师

联系电话:8505060

四)本办法于公布之日起实行。

二、图书漂流

图书漂流,是一段文明美丽的奇妙旅程,她起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欧洲,该活动是指读书人将自己读过的书放到公共场所,无偿地提供给拾到的人阅读,拾取的人阅读之后再放回公共场所继续漂流。这种好书共享方式,让“知识因传播而美丽”。

为了加强校园文化交流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图书馆以“分享、信任、传播”为理念,特设“爱心漂书架”。我们倡议广大师生为图书漂流出一份力,为图书漂流活动踊跃捐书,让那些尘封在角落的书籍再一次实现它们的价值。为保证传递书的可读性,盼望你捐赠的书,尽量是你认为经典的、有意义的且外形完好的图书。作为漂书的原主人,你可在捐赠书的书名页留下你的签名,以示纪念。我们将其进行登记、编号、加盖漂流章,放置漂流图书书架,为这些特殊的图书找一个属于它们的“家”。

一个苹果,与人分享,自己剩下一半,却也收获了一份愉悦;一本好书,与人分享,收获的不仅仅是愉悦,也许还有心灵上的知音。老师们,同学们,让我们踊跃捐献饱含自己浓浓爱心的书籍吧,让它汇聚成知识的海洋,将智慧与温暖传递下去,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将会因赠书的漂流、知识的分享、爱心的传递而变得更美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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